余慕莲,一个在香港电影黄金时代中,以“丑女”形象深入人心的女演员,她的生活和演艺经历充满了坎坷与坚韧。1937年5月,余慕莲在广州出生,原名余志雅。1945年,父母离异后,她随母亲来到香港。她的演艺生涯起步于1950年,首次接拍电影《临老入花丛》。1969年,她加入了无线、丽的、佳视与港台等工作,被起了“五台莲”的花名。在1973年的电影《七十三》中,她饰演的卖鱼胜妹妹一角,奠定了她的丑女形象。
余慕莲的个人生活同样充满了挑战。她的母亲,邓美美,曾是当红的香港艳星,但余慕莲的童年并不幸福。父母离婚后,她跟随母亲生活,却遭受了母亲的虐待和忽视。她的童年被剥夺了正常学习的机会,被母亲扔在片场打杂,在家里承担家务,甚至被要求去借钱。这样的童年无疑是折磨的,她不敢哭,因为母亲会骂;无法笑,因为生活太苦。
展开剩余76%尽管如此,余慕莲并没有放弃。11岁时,她终于获得了读小学的机会,但由于年龄问题,她成了班上的异类,独来独往成了她的日常。17岁小学毕业后,她被家人送去卖货挣钱,而母亲和父亲都各自组建了新的家庭,她才深刻意识到自己成了累赘。
余慕莲的演艺生涯中,她总是扮演那些被社会边缘化的角色,如捡垃圾的婆婆、大嗓门的丑妇、带着市井气的小人物。她被贴上“丑女”标签,在电影中也是,怎么丑,怎么来。她常常顶着一头乱发,脸上涂抹着夸张妆容,成为了香港小孩眼中的“丑婆婆”。尽管如此,余慕莲自己听了,心里却是一阵悲戚,因为她的人生从来不是喜剧,相反,从幼时开始,她便注定了是一场悲剧。
在长达50多年的演艺生涯里,余慕莲从来没有漂亮过,以至于圈内流传出这样一句话:“最美的是钟楚红,最丑的就是余慕莲。”面对外界对自己的定义,余慕莲表示坦然,她还给自己取名“鱼毛姐”,“我不是大白鲨,我是鱼毛。我是小人物,不夸大自己。”导演找她演垃圾婆,演丑女,她一副俏皮态,调侃着说:“无所谓啦,没人做我便做。没人和我竞争。”
余慕莲一生的乐趣,都是演戏。哪怕几十年如一日都在演小人物,她的观众缘也是极佳。走在路上,有人要与她合影,还有人对她说,“好久不见”。总之,是有人惦念自己的。这对习惯了孤独的她来说,已是最大的慰藉。
在个人生活方面,余慕莲虽然有不少追求者,但她不敢谈恋爱,更不愿结婚。童年时,父母的感情,给余慕莲留下太大的阴影。在她心里,男女之间,很难建立信任。她成为了婚姻悲观主义者,当外人问她为何不找个伴侣时,她很笃定地回答:“嫁得不好比单身更惨。”在她心里,如果嫁了有钱的,对方一定会沾花惹草;如果嫁个没钱的,又怕他嗜赌成性,弄得家破人亡。
余慕莲,从始至终都没有对爱情抱有过美好的期待。她直白地流露自己的内心:“我不敢投入感情,怕收不回来,怕做一个受伤的女人。”没尝过被爱的甜,却受尽了不被爱的苦。余慕莲先一步选择了逃避。
2005年,68岁的她,拿到退休金。她没有给自己买任何东西,而是在贵州捐赠建立了一所希望小学,资助近300名学生。大家都说她心善,她摇摇头:“都说人美心善啦,我人丑也善。”“反正我无儿无女,要钱有何用。”退休的日子里,余慕莲还常常和朋友去看望养老院的老人。他们一起唱歌,一起跳舞,在生命的寒冬取暖。
余慕莲的一生,虽然被亲情辜负,亦没遇到真爱,但她不喜欢抱怨,不喜欢把戾气传递给身边的任何人。不论何时,她都抱着“比上不足,比下有余”的心态生活着。几十年如一日,她只演喜剧,不演苦情戏。旁人问她为什么,余慕莲幽幽地说:“生活已经够苦,而喜剧可以娱己娱人,丑点又有何不可?”。
余慕莲的故事,是香港电影黄金时代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。她虽然常演配角,但她的真诚和坚韧,让她在观众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。在她丑陋的外表之下,有着一颗美到极致的内心。她的人生,虽然充满了挑战和苦难,但她的选择和行动,展现了人性中最光辉的一面。余慕莲,一个在演艺事业和个人生活中都展现出无比勇气和善良的女性,她的故事,值得被记住和尊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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